各分工会:
根据省高校妇工委《关于推选山东省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校代表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1.山东省年满 18 周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利的女性,和山东联系密切的港澳台妇女代表人士;
2.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信心,热爱祖国,拥护国家统一;
3.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 护”,政治可靠,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心系妇女群众,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在广大妇女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勤勉敬业,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生产和工作中有较为显著的工作业绩,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灾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和艰苦环境中表现突出,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6.具有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积极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忠实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并如实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能及时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政府对妇女群众的关怀重视传递到妇女群众中去。
7.须为二级学院党政管理干部或教师。
二、推选办法
各分工会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办法进行;严格标准,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身份关。
三、有关要求
1.代表推选工作政治性强,要求高、涉及面广,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2.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确保风清气正。
3.认真把握代表条件,特别要严把思想政治素质关,确保真正把政治过硬、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女性推选出来。
4.每分工会推选一名,填写《山东省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推选情况》(附件2),由所在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加盖党总支公章,6月10日中午12点前报送工会常健(PDF版发送常健OA)。
附件1:关于推选山东省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pdf
校工会(妇委会)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