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和妇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我省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地方法规,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为更好地学习宣传《办法》、提高女教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鲁教工〔2019〕14号和济会女〔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校工会妇委会经研究决定开展“合法权益我知晓——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答卷”活动。请各分工会积极组织女职工参与问卷答题,并于3月26日前将答题卡报送校工会周亚卿,联系电话3616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