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2016-2017年度学校工会、妇委会工作在校党委正确领导下,在各分工会积极配合和广大工会会员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工会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总结表彰在学校工会、妇委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进我校工会、妇委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济宁医学院工会、妇委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组织评选2016—2017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先进基层分工会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对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有效推动学校工会、妇女工作的发展。
2.基层工会组织健全,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成绩。重视并积极支持学校工会、妇委会工作,部门工会干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学校和本部门的各项活动,经常了解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较好地发挥了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4.积极开展职工小家建设,组织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职工活动;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工会的各项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5.积极承担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无重大事故和违法违纪等现象。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女工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热心为职工服务。
2.热爱工会、妇委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工作成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积极组织教职工并带头参加工会、妇委会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出色完成工会各项工作任务。
4.评选范围: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分工会主席、女工委员、文体委员,并且从事工会、妇委会工作两年以上。
(三)优秀工会会员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能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工作成绩显著。
2.关心、支持、参与工会、妇委会工作,积极为推进工会、妇女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表现突出。
3.积极参加校工会、妇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且取得一定成绩;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起到积极的教育、示范、激励作用;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在校工作满2年以上工会会员。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1.先进基层分工会10个;
2.优秀工会工作者21名、优秀女工工作者8名;
3.优秀工会会员按各分工会会员人数5%推荐。
三、推荐程序
1.先进基层分工会的评选,由各分工会面向全校推荐,推荐本分工会者附简要事迹材料。
2.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女工工作者的评选,由各工会面向全校(参考候选人名单)推荐,推荐本分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最多不超过2名)和优秀女工工作者(限1名),附推荐简要事迹材料。
3. 先进基层分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女工工作者根据推荐情况汇总后,由校工会、妇委会组织评委会评选。
4.优秀工会会员的评选,由各分工会根据校工会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四、奖励:
对当选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评选要求及时间
各分工会应在组织会员认真学习和领会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经充分酝酿和民主推荐进行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严格掌握条件和评选指标,公开公正、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各类先进的评选结果须经所在党总支审核同意。
参评单位或个人须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请各分工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先进推荐工作,于2018年1月12日前将申报表及推荐结果纸质材料各1份(须所在总支签署意见并盖章)送交校工会办公室(办公楼210室),电子文档发送至OA邱玉环信箱,联系电话:616077。
附件:
1、济宁医学院优秀工会工作者、女工工作者候选人员名单
2、济宁医学院各分工会优秀工会会员申报名额
3、济宁医学院先进基层分工会申报表
4、济宁医学院优秀工会工作者、女工工作者申报表
5、济宁医学院优秀工会会员申报表
校工会、妇委会
2018年1月2日